夏工办[2015]17号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12-02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印发《江夏区总工会2015年

“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局(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将《江夏区2015年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江夏区2015年“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区职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全区职工素质整体提升,按照省市总工会要求,区总工会决定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开启职工智慧,激发职工的创造活力,为“三个江夏”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从2014年开始,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由各级工会建设80个“职工书屋”。同时,用三年时间,建设15个“职工书屋示范点”。

三、基本条件和建设标准

   “职工书屋”应该具备的条件是:(六有)有固定场地、有图书资料、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必备的设施(书架、办公桌椅等)、有图书和阅读标识。其中:藏书量500册、报刊5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10张以上。参加“读书成材,岗位奉献”典型事迹征集活动,开展特色读书活动有载体有成果。

  “职工书屋示范点”必须达到以下建设标准:藏书量10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20张以上、(六有)有可上网电脑、有固定阅读场地、有图书检索资料、有统一的图书和阅读标识、有1-2名专(兼)职管理员、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参加“读书成材,岗位奉献”典型事迹征集活动,开展特色读书活动有2项以上读书成果。

四、基本原则

“职工书屋”建设应坚持公益性质和服务职工的原则,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原则,以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村、重点项目工地作为“职工书屋”建设重点,坚持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注重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俱乐部、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可在现有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改造成为“职工书屋”。

五、方法步骤

   1、“职工书屋”由各单位工会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建设成立,由基层工会填写《江夏区工会职工书屋申报表》报区总工会宣教部,区总工会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授予“职工书屋”牌匾,给予2000元资助。

2、“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基层工会填写《江夏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报区总工会宣教部,区总工会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授予“职工书屋示范点”牌匾,并由区总工会配送1万元书籍。

3、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可以在已建区级“职工书屋示范点”中申报产生。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力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把“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同开展“创争”活动、职工之家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共同组织实施。

各单位工会要加强对“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与人员、方法与步骤、目标与责任、进度与质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把“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方面对“职工书屋”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拓宽建设资金渠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要积极探索会员制、网络化管理、图书资料共享、图书采购配送、开展流动服务等方式,形成具有工会特色、职工喜爱、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模式。要制定、完善“职工书屋”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地发挥“职工书屋”作用。

 

附件1:

江夏区“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

单位名称


主管单位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地   址


新   建


改   造


场地面积


产权所有


书屋管理员

  (人)

专(兼)职


计划投入数

   (元)

其中自筹

(元)

计划藏书量

(册)

报刊数量

种(类)

电子音像制品

(张)

计划书架

(组)

联网电脑

(台)

桌    椅

(套)

 

 

开展的读书活动及成果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江夏区职工书屋标准化建设验收评分表

 

职工书屋名称:                       

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2015年  月    日

建设

要求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打分

20分

有固定场所,每个书屋可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10分)。



功能区域划分明确:藏书管理区(5分)、阅览区(5分)。



40分

 

配备管理专用电脑一台(5分);

配备能满足10人同时阅读书籍使用的桌椅板凳(5分);

配备能满足职工培训、活动的相关设施(5分)。



配备图书一般不少于800册(10分);

报刊不少于5种(5分);

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种(张)(5分)。



各书屋应悬挂统一标牌,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上墙(5分),



20分

配备有一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化素质较高、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的管理员(10分)



制定书屋管理办法,包括书屋管理(5分)、5图书借阅管理(5分)等方面内容,认真做好书屋日常管理工作。



运 行 情

20分

职工书屋开放时间要充分满足职工借阅需要(5分);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有读书成果(5分)。



参加区总工会“读书成材,岗位奉献”典型征集活动。(10分)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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