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证指南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1-25 | 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办证(江夏区总工会法律部联系电话81825016):

(一)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工会组织;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工会经费来源稳定,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工会经费;

5、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可到区总工会法律部领取申请表):

1、上级工会批准建立基层工会批文和选举结果的批文,并明确本届任期年限;

2、基层工会主席填写《工会法人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基层工会财产证明》《基层工会经费证明》盖章后来区总工会办理。

变  更

基层工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址,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区总工会办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会名称变更

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后带上级工会的名称变更批文和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来区工会办理。

(二)工会法人变更

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后带上级工会的法人变更批文和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来区工会办理。

(三)工会地址变更

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后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来区工会办理。

(四)工会到期变更

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后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来区工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