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行业、区域)工资 集体协商工作标准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1-15 | 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团,并切实开展工作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协商代表

3、依法产生首席协商代表

4、双方协商代表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与工资协商相关的依据、程序、内容等情况

5、广泛收集职工和各相关方的意见或建议

6、确定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提出集体协商议题和议程

7、对协商代表进行工作分工

8、协商双方在协商开始前7日内,向对方提供与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就协商中将要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先期交流

9、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二、协商期间工作(40分)

10、协商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项等

11、一方发出书面协商要约后,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出要约方提供本方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2、召开协商会议

●工资集体协商采用协商会议形式进行

●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流主持

●首次会议由要约提出方首席代表主持,按照确定的议题议程协商讨论

●协商双方本着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积极合作的态度,各自发表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平等协商,求同存异

●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协商会议由双方确定的专人记录,经双方协商代表确认和签字后存档备查

●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合法、合规、有效

●工资集体合同文本用中文书写。同时用中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协商后续工作

1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并作出书面决议

14、双方首席代表签署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5、在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企业行政方将工资集体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16、经审查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在7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并以适当方式提供职工随时查阅

17、工会将已审查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